賣家須知  
  委託程序
  收費
  委託程序
     
  預約初審
委託人可先將物品的彩色照片連同相關資料(例如名稱、尺寸、質地或底價等),以郵寄、微信或電子郵件方式發送至本公司作審。

本公司亦歡迎委託人攜帶物品到本公司辦公室作初步鑑定(免收費)。客戶須預先與負責該類藏品的聯系人預約。

若委託人的物品體積太大或容易碎裂,又或委託人如有一定數量的物品,本公司的負責人樂於上門提供初步鑑定服務,費用全免。

估價
所有拍賣品均設有底價。底價由本公司與客戶通過協商書面協定。底價數目一經雙方確定後如需更改,須事先徵得雙方同意。

簽訂協議
如委託人決定拍賣擁有的物品,雙方需簽訂委託協議書,本公司同時開具“臨時收據”收入物品。

保險
物品存放本公司期間,除委託人另有書面指示外;否則,物品將自動受保於本公司保險,保險金額以本公司與委託人雙方確認的底價為準。

圖錄製作
所有入選拍賣的物品,其有關的文字、估價、圖片均會列入拍賣圖錄,供競投人參考。

公開預展
所有入選拍賣的物品,會被安排在拍賣日前公開預展三天。

成交報告
通常拍賣日結束後五天內,本公司會以郵遞方式向委託人寄出一份載有成交結果的賣家成交報告。

結算
倘若成功競投人已向本公司繳清所有應付款,本公司會在拍賣會結束後約35天內繳付委託人應收的款項。

未成交拍品處理
如拍賣品未能成功出售,賣家可在拍賣日結束後三十天內,領回該拍賣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