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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家之保證
賣家委託本公司拍賣其物品時,若為真正物主必須持有效身份證明文件,並與本公司簽署委託拍賣協議書;若代理賣家委託本公司拍賣物品,應向本公司出示真正物主的相關授權文件,並與本公司簽署委託拍賣協議書。同時,就其委託拍賣品向本公司及買家保證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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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家為拍賣品之唯一物主,擁有將所有權轉讓予買家之無限制權利,該拍賣品的拍賣不會侵害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權益 (包括版權索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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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家盡其所知,就該拍賣品的來源和缺損向本公司進行了全面、詳盡的披露和說明,不存在任何隱瞞或虛構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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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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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賣家違反上述保證,造成拍賣品的實際所有權人或聲稱擁有權利的任何第三者索賠或訴訟,致使本公司及/或買家蒙受損失時,則賣家應負責賠償本公司及/或買家因此所遭受的一切損失,並承擔因此而發生的一切費用和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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